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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pg电子(pg电子学院附属pg电子)2021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(第三批)资格初审结果及考试通知

    发布时间:2021-07-27 10:08    查看:

    根据2021年7月8日发布的《pg电子(pg电子学院附属pg电子)2021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(第三批)》规定,按照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,经初步审核符合条件人员名单见附件1,请再次确认本人应聘岗位及该岗位应聘条件。如果在2021年722日前通过邮寄(快递)报名并符合条件的人员未在名单内,请在2021年729日上午10:00之前与我们联系,我们将进行核查。

    一、考试时间

    1-9号岗位:2021年730日上午8:15开始考试。

    11-12号岗位:2021年730日上午8:40开始考试。

    二、考试方式

    1-9号岗位:采用云面试(钉钉视频面试)的方式进行,请考生下载阅读《1-9号岗位考生告知书》(附件2)。

    11-12号岗位:采用现场面试方式进行。考生请于2021年7月30日上午7:30分前准时到5号楼3楼人事管理部报到并参加面试。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,视作放弃。

    三、考试内容

    根据医疗卫生行业的工作特点和岗位要求,面试主要测评考生的相关专业知识、分析解决问题能力。

    1-9号岗位: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不超过8分钟,其中专业题答题时间不超过5分钟。

    11-12号岗位: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。

    四、考试成绩

    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,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,合格分为60分,面试不合格的不列入体检、考察对象。

    五、考试纪律及监督

    在面试过程中,发现考生有作弊行为或违反面试规则和纪律的,取消面试资格。在其他人员面试未结束之前,不得泄露面试内容。面试工作由pg电子纪委全程监督。

    六、现场面试注意事项(11-12号岗位)

    (一)考试携带材料

    应届毕业生请携带身份证、近二周内核酸检测证明、就业协议书、推荐表、成绩单、英语等级证书等原件供资格复核。

    历届生请带身份证、近二周内核酸检测证明、前后学历学位、职称证书等原件供资格复核。

    所有考生请下载填写《健康承诺书》(附件4),由工作人员当场核验并收取,如果有“是”的情况,主动向工作人员汇报。

    所有考生请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并全程佩带口罩。

    (二)疫情防控要求

   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,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考生应在考试前申领pg电子“健康码”或浙江“健康码”(可通过“浙里办”或支付宝APP办理),通过微信小程序“通行行程卡”查询近14天到访地区,申报国内疫情中、高风险地区或境外旅居史。

    1、符合以下情形的,可参加面试:

    (1)“健康码”及“通行行程卡”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,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(37.3℃以下)的,可参加面试。

    (2)“健康码”及“通行行程卡”非绿码的考生,以及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(境)外旅居史但无“相关症状”的考生,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(或既往血清特异性IgG抗体检测阳性)的证明材料,方可参加面试。

    (3)“健康码”及“通行行程卡”非绿码的考生,以及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(境)外旅居史且有相关症状的考生,须在我省定点pg电子进行诊治,并提供考前7天内2次(间隔24小时以上)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,方可参加面试。

    (4)考生为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、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,应当主动向pg电子人事管理部(0573-82519998)报告。除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外,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,方可参加面试。

    2、有以下情形的,将影响参加面试:

    (1)按以上规定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但无法提供的,不得参加面试。

    (2)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、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,以及集中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,不得参加面试。

    (3)入场时“健康码”及“通行行程卡”为绿码但测量体温37.3℃以上的,或考试中出现相关症状影响他人考试的,受控安排到特殊考场考试或转送至定点医疗机构排查。

    3、其他要求

    (1)考生应当如实申报考前14天个人健康状态并填写承诺书,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、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,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需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处理。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、接触史、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,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、询问、查询、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,取消其应聘资格,并记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,长期记录;涉嫌违法犯罪的,移交有关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。

    (2)考生应当服从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和考试现场组织工作。(经现场医务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,应配合安排隔离或就诊)。

    (3)考生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,做好个人防护工作。考试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、人员接触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戴口罩,要加强途中防护,尽量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,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,并及时进行手部清洁消毒。

    七、体检

    1.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1: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,并在pg电子网站公布入围体检人员的名单。体检参照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执行,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。

    2.根据疫情影响,体检对象为pg电子市本地(含五县两区)考生的,由招聘单位指定pg电子完成体检;考生为pg电子市外的,须按时在当地有资质的三级综合性pg电子完成体检,并签署承诺书,保证体检结果真实有效。

    3.体检时间安排:须在公布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后的5天内到指定pg电子完成体检,并将体检报告扫描件发送招聘单位。

    4.11-12号岗位须按时在pg电子完成体检。

    八、考察工作

    体检合格的,确定为考察(政审)对象。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由学校出具政审材料;社会人员(在职人员)由我院委托考生所在人才交流机构或原工作单位政审,出具政审材料,并委托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违法犯罪证明。

    九、其他要求

    1.本次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pg电子市卫生健康委网站公示无异议后,按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。

    2.拟聘用人员到我院正式报到前,我院将根据需要重新安排体检或对单项指标进行复检。

    3.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,按照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》执行。

    4.1-9号岗位面试要求详见《1-9号岗位考生告知书》(附件2),11-12号岗位面试要求详见《11-12号岗位考生告知书》(附件3)。

     

    附件1:资格初审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名单.pdf

    附件2:1-9号岗位考生告知书.pdf

    附件3:11-12号岗位考生告知书.pdf

    附件4:健康承诺书.pdf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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